多措并舉 構建國土資源管理新格局
摘要: 國土資源是發展之基,民生之本。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強調土地和資源保護問題,對做好新時期國土資源工作和深化國土資源領域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為
國土資源是發展之基,民生之本。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強調土地和資源保護問題,對做好新時期國土資源工作和深化國土資源領域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為確保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節約優先戰略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遼寧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城鎮化工作會議、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為統領,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新機制、新模式,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當前,遼寧正處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經濟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資源需求持續增長,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的矛盾日益突出。為破解資源瓶頸的制約,遼寧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按照中央和國土資源部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種措施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改革創新,切實做到城市用地節約集約、工業發展集約高效、現代農業集約經營、礦產開發集約有序。
規劃引導,讓有限資源可持續利用
規劃的節約是最大的節約。
遼寧緊緊抓住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區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機遇,按照“總量調控、結構優化、布局統籌”的原則,編制完善了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充分發揮“三項規劃”的引導與調控作用,引導區域經濟和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的方向,推進生產要素向重點地區、重點產業帶、產業集聚區和中心城鎮集中,不斷提高土地承載能力和利用效益,科學構建集城市化、農業發展和生態安全于一體的國土管理新格局。
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執行責任考核機制,加強土地利用和礦產資源開發的評價和監管,從嚴審查城鄉、開發園區和礦產開發等土地礦產資源的規劃,確保有限資源得到可持續利用。
精細管理,從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
著眼國土資源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的要求,遼寧省制定下發了《關于建立和實施節約集約用地基本制度的若干意見》,全面建成規劃管理、計劃調節、標準控制、市場配置、政策鼓勵、監測監管、考核評價、共同責任八個方面的制度框架,將建設用地控制標準、建設用地評估、建設項目實地監管核查、建設用地竣工驗收、建設用地效益考核評價等5項制度貫穿于資源管理始終,推動國土資源管理集約高效。
加強項目投資強度管理,全面開展各類園區和企業節約集約用地考核評價,通過實行嚴格準入、彈性出讓、二次開發、低效退出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履約保證金、節約獎勵基金和用地誠信管理制度,推動資源集約利用措施有效落實。
加強礦產資源管理,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全力推進“青山工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嚴格新設探礦權、采礦權,對菱鎂等優勢資源實行保護性開采,對戰略性資源實施戰略儲備。
挖潛盤活,提高綜合利用效益
按照“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管住總量、集約高效”的原則,遼寧堅持科學規劃用地,嚴把供地“閘門”,挖潛盤活閑置土地,努力實現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的雙贏。
積極盤活存量,穩步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礦廢棄地復墾、未利用地開發利用、海陸統籌等,實現多渠道保障科學發展用地需求。
創新工作思路,堅持向復墾拆遷、空中地下要土地,著力做好農村宅基地整治、廢棄工礦用地復墾工作,大力推廣應用多層廠房和標準廠房,提高全省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加大礦產資源整合力度,采取合理補償、整體收購或聯合經營方式,逐步調整大、中、小型礦山比例結構,優先發展污染少、耗能低的項目,鼓勵礦山企業實行精深加工,提高回采率、利用率。
考核監管,確保節約集約利用
建立國土資源利用評價考核制度,將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等情況納入考核指標體系,作為全省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評的重要依據。
建立省、市、縣三級億元GDP耗地量年度考評制度,對耗地量高的地區進行“黃牌”警示。完善礦產資源評價與開發利用標準,積極推進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標準體系建設。
全面構建國土資源利用全程動態監管體系,協調各級政府、多個部門建立多級聯動的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大執法巡查、專項檢查、案件直查力度。同時,以“一張圖”為基礎,加強衛片執法檢查,搭建“批、供、用、補、查”全過程監管平臺,及時查處違法違規案件,促進國土資源利用依法依規、節約集約。
發展是硬道理,節約是大戰略。今后,遼寧將繼續把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作為保障科學發展的核心任務,作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探索節約集約利用有效途徑,以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促進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為建設美麗富庶新遼寧提供堅實保障。
(作者為遼寧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
責任編輯: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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