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家庭農場”拉近全面小康愿景
摘要: 鄭 喬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其中,“家庭農場”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出現。農業生產組織形式選擇的正確與否,對農業經濟發展的
鄭 喬
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其中,“家庭農場”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出現。
農業生產組織形式選擇的正確與否,對農業經濟發展的速度和質量具有直接的決定性作用。
過去幾十年來,我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讓“耕者有其田”,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農場生產力。但由于地少人多、規模太小,加上近年來城鎮化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進城打工,不少農村出現老齡化、空心化現象,大量耕地主要靠老人打理。
我們知道,農民的信息采集能力、抵御風險能力、博弈市場能力本就非常有限,在土地上不管是老年人當家還是青壯年擔綱,傳統分散的土地經營模式都無法與國際農業市場抗衡,不少農村的“勞力荒”更是加劇了這種局限性,不少農民只能在農業的“大小年”現象中隨波逐流,導致農村農業種植水平不高,還有大量耕地被拋荒,威脅國家糧食安全。
顯然,目前各家各戶傳統的生產模式已經沒有多少活力,當前的農業格局已經制約了農業的再發展。諸多農業比較發達國家的實踐告訴我們,現代農業發展必須走規模化、專業化、機械化的發展路子。“家庭農場”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這是一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已經成為現代農業經營的基本形式。
這種經營形式既能保留傳統農業的家庭優勢,又注入了現代農業的元素。它通過租賃、土地流轉等形式,把耕地集中到一些種田大戶手上,實行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可以促進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農業集約化水平,克服了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弊端,具備較強的市場競爭能力,使農業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轉變,是一個正確的改革方向。
建成全面小康社會,是我們黨和人民的共同愿景。而沒有農村的全面小康,這只能淪為一句空話。透過中央一號文件對“家庭農場”的鼓勵和支持態度,我們看到了一條農業農村改革的新路徑,一條充滿著陽光和希望的新路徑。沿著這條新路徑邁開大步走下去,在國家惠農政策的鼓勵扶持下,必將拉近全面小康愿景。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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