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森林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一名濫伐林木嫌疑人
摘要: 本報訊 (通訊員 尹培義)西平縣森林公安局堅持“以辦案推進工作,以打擊促進工作”的主導思想,全警動員,全警參與,全力打擊。近日,移送審查起訴一名涉嫌濫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6月18日上午10時,
本報訊 (通訊員 尹培義)西平縣森林公安局堅持“以辦案推進工作,以打擊促進工作”的主導思想,全警動員,全警參與,全力打擊。近日,移送審查起訴一名涉嫌濫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
經查,2012年6月初,犯罪嫌疑人朱某以22000元的價格購買常奎甫承包種植在譚店鄉潘莊村常莊自然村南面的東西溝、南北溝里的楊樹500余棵,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于6月16日至18日上午,擅自雇張新旺等人采伐楊樹360余棵,經林業技術人員鑒定,活立木蓄積量達42.4058立方米,已涉嫌構成濫伐林木罪。
犯罪嫌疑人朱某對其濫伐林木行為供認不諱,2012年6月18日,西平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朱某刑事拘留;6月28日,西平縣人民檢察院對其批準逮捕;7月16日,西平縣人民檢查院對其提起公訴。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