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著力培訓農產品經紀人
摘要: 本報訊 (記者 張 靜)市供銷社為貫徹落實國發(fā)[2011]32號和省政府《關于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fā)展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發(fā)展壯大我市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近
本報訊 (記者 張 靜)市供銷社為貫徹落實國發(fā)[2011]32號和省政府《關于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fā)展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發(fā)展壯大我市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近日,由市供銷社、市農村合作經濟聯(lián)合會聯(lián)合主辦,市農產品流通經紀人協(xié)會承辦的“駐馬店市第六期農產品經紀人培訓班”在泌陽縣楊家集鄉(xiāng)舉辦,來自楊家集鄉(xiāng)村的70余名農產品經紀人接受了培訓。市供銷合作社、泌陽縣委組織部、楊家集鄉(xiāng)政府的領導參加了開班典禮儀式。
這期培訓班的培訓對象是特定的農民經紀人(牛行交易員)和種田大戶;培訓內容更加實用,聘請的高級講師和農業(yè)專家重點講授了農產品經紀知識和科學種植實用技術;學習氛圍濃厚,學員們十分珍惜難得的學習機會,上課認真聽、認真記,課堂秩序井然,學習積極性空前高漲;培訓效果明顯,培訓成績合格的學員將獲得國家人社部和中華供銷合作總社聯(lián)合頒發(fā)的農產品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